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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想听,如同对恋人最原始的每一个阶段的好奇,但他自诩十七岁出道,早有一颗异于常人的强心臟,却也不知道,听她之口诉说她曾经有多喜欢,又到底能否,承受得住。

他说:“说吧。”

她下巴抵着,又沉默很久,大概是在回忆从何说起,又或者记忆清晰,只是在想遣词造句。

他听到背上的人说:“我遇见他是在高二,那时候很不漂亮,也不瘦,还没长高,不会打扮……那天和学校模特队的女生走在一起,都被水枪喷得湿透,她们每个人都有男生递外套,但是我没有。”

他心臟忽然一痛。

她说:“我那时候很窘迫,很想消失,但是他忽然出现了,从天而降一样,丢给我一件外套,还帮我,骂了那个开水枪的人。”她笑了下,“虽然他们是朋友,虽然他,没有回头。”

……

风静静地吹着。

“他不知道我是谁,始终都是,我开始偷偷写他的名字,为了他往前考,希望能和他在同一层楼,我观察他的喜好,知道他喜欢吃什么牌子的麵包,喝什么味道的汽水,笑起来是什么表情,甚至背影……”

“这么多年了,我还是隻用一眼,就能在人群里找到他的背影。你说,这算不算一种特异能力?”

她小声说着:“因为实在是,看过太多次了。”

“他不知道,他出现在我兼职店里的那天,我高兴了多久。”

“我认出他圆珠笔的牌子,认得他习题书的种类,甚至知道他不爱吃早餐,备用麵包买的是什么品牌,我会隔着一整条、漫长的走廊看他,在无数个课间和午休止不住地抬头,只为了在某个瞬间,能撞到他探出窗台的手。”

她问:“是不是很傻?”

他没有说话。

“我会在他忘记买麵包的时候,把一模一样的麵包塞进他抽屉里,只为了让他得到一个惊喜;后来兼职换到了麵包店,我仍旧隔着一条车水马龙的街看他,冬天的水很冷,但是我经常清洗杯子和用具,因为站在那个位置,正好面对他的侧脸。”

“我会去他的生日会,但因为漂亮女生太多太自卑提前离场;我会记得他路过我窗台和朋友打闹的每一个细节,我记得他手腕的弧度,记得他肩膀的衣褶,我因为他的气味喜欢上本来讨厌的下雨天,但和他分开后,雨天又回归到闷热潮湿的,我讨厌的样子。”

“我们在高三分开了。”

她说,“没有预兆地,他忽然消失了。”

他喉头忽然一哽:“隻这样,你还是喜欢了他六年?”

“嗯,”她酸着鼻子笑,“只是这样,他从来没回头看到我,不知道我是谁,我还是,喜欢了他六年。”

“但也会有他的消息的,手机里铺垫盖地都是,”她抬起头,“你看,鹤溪塔这么高,六年前甚至都没有灯,我永远记得我第一次爬的时候有多害怕和手足无措,做梦都是被困在那里,但我还是为了他爬了整整四年。因为我许愿,如果他能醒过来,我会朝拜和还愿,哪怕那曾经是我最害怕的地方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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